「從司法審判實務談醫病權益及訴訟處理(一)」學研會

本會於107年1月13日(星期六)上午9時,假本會會館舉辦「從司法審判實務談醫病權益及訴訟處理(一)」研討會。邀請王聖惠教授講解有關醫療案件與司法實務間之關聯及應用。本次研討會為本年度第一場研討會,現場前來參與之道長人數眾多,幾乎座無虛席。

王教授以自身擔任高等法院醫療專庭庭長之經歷,講述眾多案件處理的盲點。如:醫療鑑定報告中,針對醫療人員有「疏失」或有「過失」之註記,是否會對法院認定有不同之影響。王教授認為,醫療審議委員會的鑑定報告,是對事實上有無疏失之判斷;而法院須認定的,則為法律上有無客觀可預見性、因果關係等原因,而決定是否有過失,故兩者本質仍有所不同。

在演講過程中,王教授舉出諸多實務上案例,如肩難產、產檢未檢出而誕下多重障礙之嬰兒等案件,實際研討案件內容之法律關係。王教授特別提醒關於醫療案件另一部份的爭議,在於病歷的記載。若病歷記載不詳盡,是否得該當民事訴訟法第345條,而認病患關於病歷之主張為真實?已有法院採取肯定說。此外,王教授亦講到一般醫療過程中,手術同意書是常見之事項,醫療法中亦有規定醫生有告知的義務,然而告知事項、對象、內容,卻容易引起爭議及糾紛。王教授並實際舉出現行的麻醉、手術同意書範本加以說明,並針對醫療行為相關的告知義務,一併將條文列出,供在場參與者一同思考。

最後王教授提及目前常見的非必要醫療行為:醫療美容。因近期醫美風氣盛行,故有關醫美之訴訟爭執也日漸增加,醫療美容雖非必要性,仍需有遵守相關法規,如執行手術之人需有執照、應盡告知義務等,實際上的處理方式,仍與一般醫療案件相差不大。

最後,在場多位道長踴躍提問並發表意見討論,為本次研討會劃下完美句點。因本次研討會為第(一)場,王教授也期望後續第(二)、(三)場之講座。期待本會嗣後再舉辦有關醫病關係之之系列講座。(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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